大狸子统治世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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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香郑气|追人攻略

双向暗恋

01

今天局里开会,等开完会后已经过了饭点,霍言觉得自己还不是太饿,先回寝室洗了个澡。

他出来吃饭的时候在路上碰见了马卫国。马卫国正脚步匆匆往食堂里赶。两个人碰面,就简短地打了声招呼,然后一起走向食堂。

寝室离食堂不远,走过去五六分钟就到了,霍言边笑边和马卫国聊天,眨眼就到了。

还没等他走得太近,他就看见食堂大门那儿站着一个人。

霍言心中隐隐有了猜测,再定睛一看,果不其然,那个人是郑志。

郑志好像才刚出了警回来,身上还穿着灭火服。他手上抱着一个头盔,脸颊上还有些灰,正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往外瞅,时不时还挠挠自己短短的圆寸,神色有些焦急,看样子是在等人。

霍言心知肚明,知道郑志是在等自己。

郑志已经这样做了快小半个月了,没有征兆,也没有理由,就是突然有一天两人在食堂碰见约了个饭,之后郑志每天都来找他。

“哎,这不是郑志么?”

和霍言同行的马卫国比较眼尖,看到了正站在门口探头探脑的郑志。他知道两个人最近关系走得近,有些暧昧地看了霍言一眼,在打什么坏心思。

“嗯。”

霍言本来是笑眯眯的,可他一看到郑志,脸色就变了变,整个人周身的气息都紧绷了一些。马卫国人精得很,察觉到他的变化,敏锐地感觉到有些奇怪——霍言无论对谁,都是热情的,整日笑得春风洋溢,可只要他一听到郑志的名字,整个人就变得冷漠了起来。

他讨厌郑志?

感受到马卫国探寻的目光,霍言摸了摸鼻尖,没有做解释。他垂下眼,浓浓睫毛在他眼下打出一片阴影,让人看不清他的情绪。

而这时候郑志才看到了霍言。

他刚出了一场火警,赶回来的时候已经错过饭点了。

今天的食堂菜单里有他最爱的油焖鸡腿,不是很容易抢到。郑志之前出警立了功,马卫国特批他可以一次性打三个鸡腿,他今早就嘱托了战友帮他先打着,然后打算这中午的时候和霍言一起吃。

出完警回来,他心里头还想着和霍队一起吃饭,脚步匆匆地跑到食堂转了一圈却没找到人。他当时还很失落,以为霍言已经不等他自己就吃完饭了。他去找战友拿鸡腿的时候,问了战友一句霍言,一问他才知道,霍言是先回去洗澡了,还没来食堂。

所以他还是决定在门口等霍言,虽然他非常饿。郑志在门口等了快二十分钟就不行了,饭盒离鸡腿香味一直往他鼻子里冲,他今天救了只胖萨摩耶,把狗抱下来消耗了他好多体力。

还是再等等霍队吧。

郑志想了想霍言的笑脸,整个人又有了力气。

霍言的笑很好看,就像邓丽君歌词里的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”。霍言其实也挺爱笑的,但很少对郑志笑过,郑志还为此觉得可惜,唉声叹气了半天。

此时郑志整个人都饿得不行,站在那儿像一颗萎下来的枯草。可当霍言一走进他的视线,他的眼睛又一下子明亮了起来。

“霍队!”

郑志大声喊,他丝毫不掩盖自己的喜悦,眉毛都笑得要扬了起来。他朝霍言挥挥手,动作夸张。

霍言被他明亮的笑容刺了一下眼睛,他几不可察地停顿了一下脚步,逃避似的移开了目光。他的心情很复杂。

他知道郑志对自己有意思,这几天的所作所为可能还是在追自己,这件事让他有些别扭,可他一看到郑志,又忍不住自己心中的喜悦和开心。

他知道自己是喜欢郑志的。

他虽然躲避了郑志的目光,但脚步实诚地往郑志的方向挪。他扭过头,对身边战友犹犹豫豫地说:“那我不和你们一起吃饭了。”

“去吧去吧。”马建国习以为常,用肩膀拱了拱霍言,力道大得还让人霍言踉跄了一下。

二人便分开了。

没等霍言走了几步,郑志就小跑了过来,眼睛里头盛满亮晶晶的笑意。

“霍队,今天怎么这么迟?我等了好久了,要饿死了。”

最近天气快入夏,虽然还是春天,但一到了中午,气温高得和夏天差不多了,霍言和郑志靠得近,能看得清他热得红扑扑的脸和鼻尖晶莹的汗珠,他突然觉得有些口干,不受控制地咽了咽口水。

“今天开了会,迟了,我洗了个澡再过来的。”

霍言语气不咸不淡,说得简短,颇有要给郑志泼凉水的势头。霍言对很多人都很热情,唯独对郑志很冷淡。

郑志其实是察觉到了这一点的。可他心态好,不愿意放弃,甚至有越挫越勇的势头。听了霍言的回复,郑志顿了顿,心里头难免有些沮丧,但他没有表现出来,语气依旧雀跃。

“嗯,难怪霍队身上这么香。”

说完,他吸了口气,又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摸出个铝盒子,配合着‘噔噔噔’的音效。

“霍队来这么晚,食堂都快没饭了。”郑志故意卖了个关子:“但我朋友给我留了卤鸡腿,霍队,一起吃么?”

谁给他打的鸡腿?是哪个朋友?

霍言蹙起眉头,心里有些酸溜溜。

朋友真多。

02

霍言是南京东山消防大队的优秀代表,来滨海消防基地里头交换学习的。

和他同行的两个战友分到了其他中队,而他分到了特勤一中队里去。他来得巧,刚好特勤一中队的副队长退伍,他就暂时顶替了位置。

霍言刚来的第一天,就去带了训练,刚好郑志就在里头。

当时霍言穿着一身深蓝色制服,腰带紧紧扣好,在一旁握着个哨子严肃地盯着人训练。

郑志混在消防兵里头,有些想偷懒。他边滑水做俯卧撑,边偷偷抬头去看这个新来的副队长,一双圆圆眼睛睁得老大,把人长相身材完完全全记在了心里头。

真好看啊,这个霍队。

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偷懒体力跟不上,还是因为鸡腿吃多了,才刚刚做了五十个俯卧撑的郑志感受到自己的心砰砰直跳,脸也烧了起来。

只是看了霍言一眼,郑志就觉得自己莫名喜欢霍言。也说不清那种感觉,反正他就觉得两个人肯定很投缘。

这新来的副队长得真好看啊,人盘亮条顺的,光站在那儿,就像是整个人都在发光一样。

郑志趁着休息的空挡时间,又多看了霍言几眼。

前一夜,特勤一中队的队长马卫国来和霍言介绍队里成员时,还多提了郑志两句。他说郑志原先本来不打算做消防兵,训练的时候偶尔会想着偷懒,还会偷偷躲在更衣室吃鸡腿,是一中队里比较调皮的队员了,让霍言多注意一下他。

当时霍言还没见过郑志,也不知道郑志长什么样。但他听描述的时候,对郑志的印象其实没有太好。

休息的时候,大家都坐在软垫上休息。

霍言为了维持自己副队的形象,只是站在了一旁。他初来乍到,原本的队员早已有了固定的伙伴,此时便也没人找霍言聊天,他只能一个人孤零零站在外缘。

三三两两的人扎堆,大家热热闹闹地打趣,霍言在一旁看着,突然有些想以前的队员。他还觉得有些孤独,他眼神往旁边移,看见角落里居然有一个人落单。

那个人顶着一头圆寸,脑袋也圆乎乎,正仰着头望着天空发呆,也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霍言盯着他的侧脸看了一会儿,就移开了目光,他突然想起了马卫国和他说的郑志的事,索性现在是休息时间,他便清了清嗓子,喊:

“郑志!”

那个坐着发呆的消防兵被这一声吓了一激灵,他猛地转过头来:“到!霍队!”

原来他就是郑志?

霍言愣了愣。

他没想到郑志长得这么讨喜,圆乎乎亮晶晶的眼睛,浓浓的眉毛,还有一对招风耳。

郑志手忙脚乱地站起来对着霍言行了个礼,站得很直,敬礼姿势也很标准,但霍言总觉得他看起来虎头虎脑的。

“你在吃什么?”

虽然郑志极力掩饰,但霍言还是看穿了郑志的脸颊一侧有些鼓。

……霍队这么远都能发现我在吃东西?不愧是火眼金睛。

被逮了个正着的郑志有些震惊,他摸摸自己裤兜,从里头摸出一颗大白兔来。

“报告霍队,是大白兔糖。”他顿了顿,又问:“霍队要么?”

郑志的眼神一直落在霍言身上,看起来十分信任霍言。霍言走过去,把大白兔拿了过来。

“谢谢。”

也就是从那天开始,二人接触频繁起来。

03

霍言觉得郑志的人缘很好。

他是大家都会喜欢的那类人,永远挂着笑脸,偶尔会做一些调皮的事情,但从不给大家添麻烦,虽然嘴上说着不想当消防兵,但出警时有危险时也从不退缩过。

大家都好喜欢他,霍言总会看见有人和郑志勾肩搭背。

今天训练的休息时间比较长,霍言正坐树下喝矿泉水,身旁坐着马卫国,正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。

郑志还是坐在他那个老位置,时不时伸出脑袋望一望霍言。等霍言发现了他在偷看后,他又立刻转过脑袋当作什么都没发生。

不单单是霍言发现了郑志的小动作,马卫国也发现了他的动作。他意味深长地摸摸自己下巴:“哎,小霍。”

霍言正含着一口水,不方便说话:“嗯?”

马卫国:“郑志很喜欢你,你喜欢他不?”

霍言被这句话吓得呛了一口水,开始猛地咳嗽起来。他大咳了几声,引得不远处休息的队员都望了过来。

霍言脖子根和脸都红了,也不知道是呛的还是羞的。

“马队开玩笑吧,哈哈,真好笑。”

为了假装这是个笑话,为了给自己一个台阶下,霍言脑瓜子一转,这样回了一句。

马卫国毕竟活了快大半辈子,这两年轻人心里头想什么,他一眼就看得一清二楚的。他见霍言目光躲闪,看样子是不愿意谈这个话题,便主动转移了话题:“好了好了,不笑你了。”

他挪挪屁股,改变一个坐姿:“别怪哥多嘴哈,我们小志还是很有魅力的,很多姑娘喜欢他的。”

“嗯。”

霍言闷闷地应了一声,开始揪身旁的小草。

04

今晚霍言回寝室回得晚了些,一打开寝室,马卫国都洗漱完了,正从床上探出了个脑袋看开门的是谁。

“霍言?干啥去了,才回来,都快熄灯了。”

霍言没搭理他,而是长长叹了口气,径直走向了他床位,把手上拿着的东西放在了桌上。

是一支玫瑰花。

那支玫瑰看起来不是很新鲜,花瓣都有些萎焉,有几片儿甚至都耷拉了下来。

“哟,哪来的玫瑰花?”

马卫国闻到了一丝八卦的气息。他赶忙下床凑过去看。

霍言站在床边一言不发,抿着唇不知道在想啥。

“谁送的啊?那个女医生么?”

霍言抬头扫他一眼:“别瞎说,我和那个医生就是普通朋友。”

马卫国眼睛滴溜溜转,脑瓜子地毯式搜寻名单,最后试探性来了句:“郑志啊?”

两个字轻飘飘的,砸在霍言心里头把他砸得晕头转向。他本来就藏不住自己的心事,听完了这句话,紧紧皱起了眉毛,看起来心情不佳:“不是我收到的,是郑志收到的。”

马卫国听得一头雾水,不明白为什么郑志收到花,花最后还到了霍言手里头:“咋回事,小志的花你怎么拿到了?小志被人表白了啊?”

霍言闷闷回应,只不过回应的是后面那句:“嗯,有人和他表白,他没和我说过。”

马卫国耸耸肩,坦白说:“平日里郑志一直粘着你,等你吃饭,给你送吃的,你还对别人这么冷淡,看吧,都和你说了,郑志还是有很多小姑娘喜欢的。”

霍言越听眉头皱得越紧,他似没找到重点,沉默了半晌,终于说了句:“我对郑志很冷淡么?”

马卫国翻了个白眼,拿起桌上可乐喝了口:“那不然呢?我总共就见到几次郑志和你走在一起,每次你见到人家,都板着一张脸,说话几个字几个字往外蹦,训练的时候把他抓得可紧,这不明摆着是不喜欢他吗?”

霍言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对郑志的冷淡。他露出个迷茫神色,仔仔细细回忆这番话,发现的确是这样的,他想为自己开脱,张张嘴了最后又没有说什么。

他这样做不是因为不喜欢郑志,而是他一和郑志相处,他就紧张。

郑志有时候偷懒得逞的狡黠笑脸,郑志圆圆的望向他的眼睛,郑志啃鸡腿时满足的神色。

不知不觉中,霍言的脑袋里就全是郑志了。

霍言不懂怎么喜欢一个人,他想在郑志面前维持一个良好形象,因为过于紧张了,整个人都拘谨起来。郑志每次说什么话,他都要思考怎么回复,等想到回什么了,郑志又开始说下一个话题,这就导致他看起来十分沉默寡言。

霍言此时看起来失魂落魄的,就像失恋一样。马卫国不忍心,拉过来两个凳子,拍拍霍言的肩膀,边安慰边八卦:“那你是咋拿到王姑娘送郑志的花的?”

霍言坐了下来,敏锐地抓住了重点:“王姑娘?马队你也知道她?”

马卫国:“知道啊,就前几天小志出警的时候,救下来了一只小狗,王姑娘就是小狗的主人,当时她为了表示感谢,还给郑志送了礼物。听其他队里的人说,王姑娘好像还挺喜欢小志的,所以我猜送花的就是她。”

霍言努努嘴:“对,应该就是这个王姑娘了。”

其实霍言是刚刚才知道郑志被送花了的,之前他一直被蒙在鼓里。

今天白天马卫国的那番话,霍言还是听进去了的。他有了一点隐隐的危机感,所以专门从食堂买了几个盐焗鸡腿,打算晚上带给郑志加餐。

可当他来到郑志寝室,就看见郑志寝室门大开着,里头的几个人正拆着一大捧玫瑰花,而他要找的人却不见踪影。

大晚上的到哪儿去了?澡堂?

霍言提着个装鸡腿的塑料袋,在门口晃了晃。他见没找到郑志,就想先回寝室,却被招呼了下来。

郑志室友徐小斌拿着几束玫瑰花,跑到霍言身边:“哎,霍队,别走啊!”

“怎么了?”

霍言转身,看了看凑自己面前的玫瑰花,又看了看一脸兴奋的徐小斌,脸上十分疑惑。他越过徐小斌看了眼寝室里头,这捧玫瑰花好像有几十支,是包扎好了送来的,但现在包装已经被拆开了,那些玫瑰花叶子有些还枯萎了,但那几个拿着花的消防兵还开心得很。

“给你一支玫瑰花!”徐小斌咧开嘴笑,笑得诚挚:“这是小志前几天收到的,在寝室里放了好久,都枯萎了,今天小志出门的时候还说,既然枯萎了就把它花瓣弄下来泡脚。”

一听到郑志的名字,霍言注意力都集中了起来。他接过花,花茎秆的小刺都被修剪掉了。他摩挲着茎秆,蹙起眉头反问:“这花是郑志收到的?”

徐小斌倒是一脸八卦,兴冲冲和霍言分享:“嗯,就前几天出警,小志救了条萨摩亚,萨摩亚的主人王姑娘好像看上小志了,还给小志送了花呢!”

见霍言反应似乎有些不对,没有意料之中的兴奋,反而有些不悦。

徐小斌眨眨眼,试探地问:“霍队,小志没和你说吗?”

郑志好像喜欢霍言,他们寝室的人都看出来了。

两个人每天走得很近,郑志一回寝室就会说霍言的好。明明白天霍言训练人的时候又严格又凶,也不知道郑志是怎么觉得霍言好的。徐小斌反驳郑志,还被郑志凶,说:他懂个啥,人霍言那是负责,是严肃,是高纪律的表现。

郑志收到花这件事,其实是好几天前就发生的了。

当时他一脸懵地把花捧回寝室,在众人‘是不是霍队送的’‘恭喜恭喜’的起哄声中把花放在那儿不管了,然后才说这不是霍队送的,是王姑娘送的,然后大家沉默了一瞬间,又开始起哄。

郑志说自己对王姑娘又没有意思。收花的人接受了花,不接受心意,那这玫瑰花便成了棘手的事情。

徐小斌问他这花怎么处理,郑志也一头雾水,说他不知道。毕竟是一个女孩子的心意,虽然用不着玫瑰花,但也不能丢掉,郑志扣扣脑袋,想不出问题就干脆不想了,快刀斩乱麻说:先把它放着。

结果放着放着,那一大把玫瑰花就枯萎了。郑志在出门赴约之前,秉承着不能浪费的原则,特地嘱托室友把花瓣摘下来泡脚,还说记得给自己也留一点。

但他没有和徐小斌说,说他没有和霍言讲这个事情。

徐小斌寻思着,霍言和郑志平时关系这么好,郑志应该对霍言也说了这件事吧,所以他看到霍言反应不对,才这么惊讶。

“说了说了。”霍言扯起一个有些难看的笑容,举起手上塑料袋:“小志人呢?我来给他送鸡腿。”

原来郑志没有瞒着霍队啊,真是吓我一跳。

徐小斌以为自己闯祸了,听霍言说完才松了一口气。他拍拍胸脯,坦然回复霍言的问题:“去见王姑娘了,霍队,要不你把鸡腿先放着,待会儿等小志回来了,我和他说一声。”

“好,谢谢了。”

05

离熄灯还有二十分钟的时候,霍言的寝室门被敲响了。

当时他已经洗了澡,正趴在桌子上怀疑人生。他穿了个无袖的工字背心,白色的,整个人就像一只颓废躺尸的大狗,还是马卫国去开的门。

马卫国一推开门,就看见郑志站在门口。他好像刚刚出去过,左手提一装了鸡腿的塑料袋,右手提了个白色饭盒。

“是小志啊。”

“马队。”郑志乖乖地打了声招呼:“我找霍队。”

说完,眼睛就往里头瞅,刚好和走过来的霍言对视。

“霍队!”

一见到霍言,郑志眼睛就亮了,他指了指手上饭盒,嘴咧开笑,笑成了爱心形状:“我给你带了吃的。”

消防支队门口没有宵夜摊子,郑志能拿到这一份外卖,应该就是那个姑娘带来的。

这样想着,本来很开心看见郑志的霍言,心情又有些垮下去了。他径直走向郑志,手第一次搂住了郑志的肩膀,把他往楼道口带:“我们去外面说。”

楼道口很安静,没有什么人。

郑志乖乖跟着霍言走,他能感受到霍言的手臂搭在自己身上传来的重量,也能感受到霍言的体温。两个人挨得近,身子也是碰在一起的。

他们挨着坐下,郑志把那份宵夜从塑料袋离拿出来放在自己膝头,还替霍言打开了。

是一份盐水鸭,上面撒了些芝麻。

郑志笑盈盈的,把饭盒递给霍言:“霍队,这是朋友带的,是南京特产,你从南京过来的,尝尝正不正宗。”说完,还得意地眨眨眼。

霍言被郑志乖乖的模样惹笑了:“你让我一个南京人吃南京特产啊?”

郑志‘嗯’了一声,很诚恳地开口:“你从南京过来,肯定会很想家吧,吃了它,说不定就没这么想家了。”

这一番话是郑志剖白自己内心所想。他没有觉得说这种话很害臊、很不好意思,他就是单纯地不想让霍言想家,单纯地想让霍言开心。

郑志在特勤一中队已经几年了,即使如此,他还是很想自己的妈妈,也很想家,所以他推心置腹地想,霍言大老远从南京过来,也会想朋友和家人吧?每一次训练休息时间,他都是和马队一起聊天,如果马队出任务去了,他休息的时候就落单了,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站着。

那天出警的时候,他见到了王姑娘家附近有南京特产卖。所以今天王姑娘来找自己时,他便拜托了她带一份盐水鸭。

这话,郑志说出来不觉得不好意思,但这话落在霍言耳朵里,就让他有些害羞了。

霍言是第一次那么直接地感受到一个人的关心和重视,整个人耳朵已经都发红。

他咽咽口水,不知道此时该说什么好,他脸皮薄,说不出那种很表达心意的情话。

郑志和那个王姑娘的事情,他也是刚刚才听说的,他想不通郑志为何不告诉自己、不想让自己知道这个事情。

霍言低下眼看了会儿那个饭盒,突然开口问:“小志,这是那个王姑娘送的吗?”

没想到霍言知道了王姑娘的事情,郑志放松的表情肉眼可见地慌乱了起来。他眼神慌乱往四周看,最后摸了摸鼻尖,心虚地说:“是。”

他就是感觉到了心虚,他总觉得霍言知道了这个事情后会不高兴,所以他隐瞒了这件事,毕竟这件事在他和霍言的关系里,也是无足轻重的。

霍言是不是因为自己不告诉他,所以生气了?

郑志有些紧张,急忙解释:“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,霍队,我……”

他说到一半就卡壳了。他该怎么说?说自己是怕霍言不高兴?可霍言为什么会不高兴、自己又凭什么认为霍言会不高兴?这话说出来漏洞百出,而郑志是开口说了话后才意识到这个问题。

说也不是,不说也不是,郑志有些尴尬地停了下来,干脆不说话了。

霍言望着他。

两个人挨得很近,郑志能看见霍言眼中自己的倒影。他最喜欢霍言的眼睛,很黑很亮,像一颗宝石,他的眼睛看起来很多情,永远都湿漉漉的,像刚刚沥过水的碧绿的晶莹葡萄。

“你……你喜欢那个王姑娘么?”

霍言有些紧张,他在郑志看不见的地方绞自己的衣角。

郑志急忙摇摇头,动作快得像小狗甩水一样:“我不喜欢,我和王姑娘说清楚了的,我说我有喜欢的人了!”

在对待爱情这件事上,霍言比郑志胆小。一听见郑志说自己有了喜欢的人,霍言就有些退缩了,在纠结这个人是不是自己。

两个人越靠越近,郑志都能感受到霍言呼出的、带点儿薄荷味的牙膏的气息了。气氛肉眼可见的焦灼起来,霍言纠结了一番,衣角都被自己捏皱了,他咬了咬牙,追问:“小志,你喜不喜欢我。”

“喜欢啊,我好喜欢你。”

郑志回答地很利落,他微微睁大眼睛,飞快亲了霍言嘴巴一口,触感稍纵即逝。

“霍队,你喜不喜欢我?”

这一口把霍言亲懵了。

霍言装作严肃,但嘴角却翘到了天上去:“哪有人亲了别人再问别人喜不喜欢的。”

郑志故作听进去了似的‘啊’了一声:“哦——你喜不喜欢我?”

不等霍言回复,他又亲昵地挪挪屁股,两个人又挨近了一点:“不管了,反正你亲了我,我们就是一对儿了。”

说完,郑志还把手插霍言手里十指相扣。

霍言被他弄得哑口无言,纵容地笑笑。

他回答的声音很缓很轻,语气却很郑重:“霍言,收到。”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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